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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一则后续报导,发生在今年三月浦东机场的留学生“刺母案”或许早就埋进大家的记忆。10月19日,这则“刺母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出示的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汪某患精神分裂症,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被惯坏的孩子有很多,但象汪某这样施实极端行为的没有几个,精神分裂症或许是可以接受的解释。

不过在本文里,笔者想分析的不是他的心理,而是他母亲的心理。父母不能娇惯孩子,这并非量子力学那么高深的原理。“小皇帝”这个词也早在八十年代末就出现于报端。汪某的父母并非没文化,应该早就明白这些道理。

事实上,如果我们询问身边那些溺爱孩子的家长,没有谁从道理上就不明白溺爱会害孩子,但他们知道归知道,溺爱还是要继续。

显然在理性因素的背后,还有非理性的心理因素支配着他们。心理契约或许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概念是美国管理心理学家施恩于六十年代提出的,最初是指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主观约定,仅限于管理学范围。心理契约与白纸黑字的成文契约对立,是内心里对于互动中对方责任和义务的幻想。有可能从未说出或者写下,但它是支持一个人行为的重要力量。

与心理契约表面相近,然而内容完全不同的概念是心理预期,是指互动时对于对方责任和义务的期待。心理预期表现为“我希望他能为我做什么”,心理契约则表现为“他一定会对我做什么”。

比如,某人去某企业应聘,他很期待该企业能录用自己,但也知道录用权掌握在企业手里,如果被拒绝也没什么可说的,这就是心理预期。而当他在该企业工作多年,遇到某次升职或者增薪没把他列入名单,可能就会表现得很气愤。因为他觉得“我为老板出力多年,他理应这次给我涨工资。”

这就是心理契约的表现,是员工在幻想企业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当他冷静下来后会发现,老板对此既未在文字上也没在口头上承诺过,一切均出自他的想象。

可见,心理预期是单向的,当事人知道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心理契约虽然同样是一厢情愿,当事人却把它想象为双方已经存在的默契,是某种心照不宣。没有成文的或者口头表述的证据,当事人就会把对方的笑容、语调、眼神等当成某种“暗示”,来支持自己的心理契约。一旦事实最终表明对方根本就没有这种打算,人际冲突立刻爆发。

每个人都要与无数人打交道,大部分情况不可能受一纸合同约束,几乎都要靠心理预期来支撑。而当心理预期从理性的猜测进入非理性的幻想,就变成了心理契约。心理学家更发现,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际冲突都来源于原有的心理契约被冷酷的现实打破。这个概念也从单纯的管理学概念,成为描述人际冲突的一个术语。

现实中最严重的心理契约,不仅幻想“对方肯定会为我做什么”,而且幻想“对方心甘情愿要为我做什么”。“单相思”便是这种极端心理契约的突出表现。一个人暗恋某个异性,往往幻想对方也同样在爱自己,只是因为害羞才没有表达,或者心里愿意但不敢接受。他会捕风捉影寻找“证据”来证明这种幻想很现实,直到它被无情的拒绝所打破。

亲子关系不可能由一纸成文契约来规定,双方之间必然充满对于“他会为我做什么”这个问题的猜测,其中不乏纯粹基于幻想的心理契约。不少父母在幻想:如果我竭尽所能给孩子提供一切条件,将来他肯定会如何如何对待我。

所有这些亲子双方既未把它们写下来,很可能都没有开口交流过,纯属父母对孩子可能行为的想象,通俗来讲就是自己骗自己。然而这是支持父母溺爱行为的重要动力。当然,自我欺骗也总有被揭穿的一天。从发案过程来看,汪某和母亲在机场发生冲突,恰恰是母亲已经从心理契约中走出来,对自己和孩子之间真实关系豁然领悟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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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

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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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天津市人。1969年2月15日出生于上海市卢湾区。1990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本科,攻读心理学和教育学。1997年10月开始发表作品。迄今累积在大陆、港、台等地出版长篇小说八部、评论著作一部、心理健康读物四部。中短篇小说二十余篇、评论文章三百余篇,各类科普文章二百余篇,总计四百余万字。并参与一些电视节目的制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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